朋友下班後總想約我聊天,我問他為什麼不回家,他說:「我寧可在公司加班,也不想回家。因為回家不知道跟老婆說什麼,倆人大眼瞪小眼,感覺日子一眼望到頭。」
感情里最可怕的,不是有別人破壞,而是明明想對對方好,卻怎麼也提不起神兒來。
以前睡覺不自覺地想抱緊Ta,兩個人只佔半張床;後來變成兩個人各睡床邊,中間空著半張床。
就像以前吃飯是種享受,現在只是想填飽肚子。不是飯不好吃,是因為沒有胃口。
好像哪裡都沒變,又好像什麼都不一樣了,人沒變,感覺全沒了。
渴望改變,又無力改變,因為不知道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。你不甘心就這麼結束了,又不甘心因為厭倦而分離。
在我印象里,爸媽常常拌嘴,聽上去像一段雙口相聲,經常為了主食是饅頭還是米飯,而鬥嘴半天。
有次我媽跟我爸鬥嘴之後跟我說:「你看看隔壁李阿姨,每次見到他們,夫妻兩個人都安安靜靜,從來也不爭吵。」
我見過她和李叔叔在一起的樣子,說相敬如賓絕對不誇張,但總覺得少了點什麼。
隔了一年,我回家時湊巧碰到李阿姨出門,並且,手挽著一副陌生的面孔,但她臉上笑得十分歡喜,這種喜悅與見到我沒有關係,而是因為挽著的這個男人。
我媽有點想不明白,那麼平穩和諧的兩個人,為什麼會離婚呢?畢竟她跟我爸也經常拌嘴,卻沒想過走這一步。
我們都以為,讓人迫切地想從婚姻圍牆裡跑出來的,是爭吵。其實並不是,婚姻里最折磨人的,並非衝突,而是厭倦。
說不上幾句話就會吵架,與跟你吵架的慾望都沒有,究竟哪個更讓人無法忍受?答案可想而知。
2
接到大學同學要結婚的消息,大家紛紛地從外地趕過去,包括我們共同的忘年交,大學老師。
酒過三巡,老師已醉了八分,硬是要給同學一句關於婚姻的建議。
他說,「婚姻中出現分歧是再正常不過的,吵架不可怕,吵架也能當成促進感情的方式。只有厭倦,才是婚姻里最折磨人的。」
你會覺得曾經最珍貴的東西,突然間毫不起眼,當初許下的承諾,也成為過眼雲煙。眼裡滿滿地裝著對方的缺點,好像當初認定這個人的並非自己。
你跟他說高興的事,他高興不起來。你跟他說煩惱的事,他也不會煩惱,彼此之間沒了共同話題。起初什麼都願意回應,然後為了對方開心要假裝迎合,最後只剩下厭倦。
你深知一切沒有變,情話依然很美,但一個不想說,一個不再想聽。
慢慢變成彼此之間不追問不解釋,心照不宣,熱情自然消減,只剩下一種冰冷的默契。
愛情最好的狀態就是,讀你千萬遍也不厭倦。
黃磊談到跟太太幾十年如一日的甜蜜時,說愛情就是:該摸摸,該抱抱,沒事就得么么噠。
相處再久的感情,也要尋找浪漫,多點親密的小習慣。
比如:我愛你,我想你,老婆,老公,親愛的,這些話說再多遍也沒人會覺得厭倦。但如果不說,很快就厭倦了。
就像健身一樣,每天都堅持,很快就變成很自然的事情,甚至變成了像刷牙洗臉一樣必備的生活方式,但不堅持,很快就會厭倦健身。
習慣會變自然,經常說愛,才會一直有愛。
3
愛是兩個人的事,克服厭倦感就需要兩個人一起去努力,而感情最大的敵人並不是不愛,而是厭倦。
相處不累,才能久處不厭。在一起久了,考驗更多的是能不能磨合不同的小習慣,讓兩個人都舒服。
對方做了一件事情你不喜歡,第一次你說「我不喜歡,能不能別做了」,第二次你還會再提醒他,但到了第三次,你可能就會覺得,相處好累,厭倦就是在一次次的失落中積攢的。
而相處久了的感情,需要時刻來點新鮮感。
所謂新鮮感,不是和未知的人一起去做同樣的事情,而是和已知的人去體驗未知的人生。
我認識一位自由攝影師,他和妻子不定時四處旅行,期間幫人拍照賺取路費,最近又開了一家墨西哥飯館,默契的夫妻二人吸引了大批吃狗糧的顧客。
你會覺得,他們像是知己好友,一起進步,一起探索未知,彼此交流貫通。
保持了新鮮感才能避免感情里的厭倦感。
能與深愛之人攜手走進婚姻,一起面對人生的種種,是很幸福又幸運的事情。
如果哪天不小心厭倦了,失去的新鮮感大可以找回,至於躁動不安的心,就讓ta好自為之。
沒遇見你時一輩子很長,每天都做著同樣的事,遇到你之後,一輩子太短,還有許多事都想跟你做。
我們只與心甘情願之人,做心甘情願之事,才會長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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